比賽詳情

比賽指定食材

比賽流程表

比賽規則

  1. 參賽菜式冷熱均可。
  2. 參賽者嚴禁使用非食用添加劑及色素。
  3. 大會建議所有得獎菜式,在獲獎後於該酒店/餐飲/會所全年供應。(以學院/餐飲協會名義參賽者除外)
  4. 參賽者必須以報名時提交之菜式參賽,食譜內容必須詳細列明食材及做法,於報名截止後申請更改食譜將不獲受理。
  5. 參賽者比賽先後次序,由主辦機構抽籤決定。
  6. 登記完成後,主辦機構將向參賽者分派號碼牌,參賽者於比賽期間必須戴上號碼牌以資識別。
  7. 參賽者必須穿著整齊廚服及配戴廚師帽參賽。
  8. 於比賽場地內工作人員會核對參賽者所攜帶之材料是否與提交的食譜相符,如發現未經申報之材料,該材料將不可於比賽使用。
  9. 所有比賽之參賽菜式必須有50%或以上工序於現場製作,評審有權向違反規則的參賽者作出處分。
  10. 烹調完成的菜式必須盛放於由參賽者自備的碗碟或由主辦機構所提供的標準碗碟盛載。
  11. 參賽者完成烹調,須舉手向工作人員示意,然後由工作人員為菜式標籤後送交評審團評分。
  12. 比賽當日,主辦機構將負責提供指定食材、標準烹調用具及調味料,其他烹製過程中所需額外之配料、汁醬、用具及器皿等,一律由參賽者自備。
  13. 主辦機構將提供合理的保安設施,然而任何材料、貨物、碗碟或私人物品若有遺失或損壞,主辦機構恕不負責。
  14. 參賽者及其所屬機構代表,在任何時間內均不能向評審或主辦機構負責人進行遊說活動。
  15. 所有參賽食譜之版權為「美味傳訊」全權擁有,並有機會刊登於《環球廚神.殿堂食譜2018》及所有有關宣傳品,參賽者不得異議。
  16. 比賽期間,除大會之攝製隊及獲授權之傳媒,其他人士均不可進行錄影。
  17. 所有參賽者必須遵守比賽規則,如有違反,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18. 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刪改或增補任何比賽規則。首席評判對各項評審準則的詮釋,擁有最終的決定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19. 主辦機構及評審團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用具及器皿表